醋酸钠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醋酸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常规化工原料为原料合成香料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醋酸钠。
分子式:CH3COONa
相对分子质量:82.03(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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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3 化学试剂 三水合乙酸钠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3.1 色状
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按表1规定。
项目 指标
醋酸钠,% ≥ 30
4 试验方法
4.1 色状的测定
取50mL~60mL醋酸钠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100mL比色管中,在日光或日光灯透射下,直接目测。
4.2 醋酸钠含量的测定
按 GB/T 693 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等质量的均匀产品为一批。桶装产品以不大于100t为一批,或以一贮槽、一槽罐的产品量为一批。
5.2 出厂检验
表 1 规定的全部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5.3 采样按GB/T 6678和GB/T 6680的规定进行。采样总量应保证检验的要求。
5.4 将所采实验室样品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洁净、干燥的带内塞试剂瓶中并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级、采样时间、采样人姓名等,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置于阴凉避光处密封保存三个月。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 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如果有某项指标达不到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数量的采样单元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和标签
醋酸钠包装容器上应刷涂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注册商标、标准编号、批号、皮重、净含量。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6.2 包装
醋酸钠用闭口钢桶、塑料桶或专用槽车包装,或按供需双方协商并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包装。
6.3 运输
醋酸钠在装卸与搬运时不可与皮肤直接接触。
6.4 贮存
醋酸钠应贮存于密封、清洁、阴凉、干燥的仓库内,防止日晒雨淋。
乙酸钠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127-09-3
分子式:C2H3NaO2
分子量:82.03